电话:400-614-5669
关闭
各市级: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公招

福建厦门大学艺术学院行政人员招聘启事返回公招列表 >>

2023-03-24

厦门大学艺术学院于1983年经教育部批准由福建省政府与厦门大学联合办学成立,其前身为艺术教育学院,于2005年更名为厦门大学艺术学院,是中国首个在综合性重点大学中创办的艺术院校,学院设有音乐系、美术系。建院以来,学院秉承“自强不息,止于至善”的校训,以综合性大学为依托,以艺术创作为中心,以学兼中西为基础,以全面的人文素养和坚实的创新能力并重的培养模式,造就“德才兼备”的新时代高层次艺术人才,努力朝着一流艺术学科迈进。

因工作需要,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人员1名,具体如下:

一、岗位职责

1.协助学院办公室做好日常行政工作及文秘工作;

2.服从学院安排,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二、岗位要求

1.学历:本科及以上学历;

2.年龄:不超过30周岁(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);

3.专业:不限;

4.政治立场坚定,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身心健康;

5.具备扎实的文字功底,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,能熟练使用Word、Excel、PPT等现代办公软件;

6.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及团队意识,能适应快节奏的工作环境。

三、待遇情况

1.以上岗位为非事业编岗位,由厦门大学艺术学院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。

2.按规定参加社保,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厦门大学艺术学院相关规定执行。

3.工作地点:厦门大学艺术学院

四、招聘程序

1.报名截止时间:2023年4月15日。

2.符合招聘条件者请登录问卷星进行基本情况填写,点击链接https://www.wjx.cn/vm/P9RDDUk.aspx#,并将应聘材料发送至hrart@xmu.edu.cn,应聘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(含近期免冠照片)、身份证件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能反映个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扫描件等。邮件标题请注明“姓名+应聘艺术学院行政人员”。材料不齐全者恕不受理。

3.初审通过者,通知笔试和面试。应聘人员需如实填报个人资料,如有虚假,取消录用资格。

4.试用期3个月,到期学院将组织开展试用期考核,未通过考核者将不再录用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张老师

联系电话:0592-2181669

电子邮箱:hrart@xmu.edu.cn

地址: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艺术学院


微信扫码进入手机端
手机浏览

Copyright @ 2018-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江苏华英汇人力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苏ICP备17056320号-4

地址: EMAIL:29059245@qq.com

重点城市全国城市

用微信扫一扫